競投須知
一、本公司對拍賣品的真偽及/或品質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競買人/或其代理人有責任自行了解有關拍賣品的實際狀況并對自己競投某拍賣品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二、競買人為自然人的,應在拍賣日前憑有效身份證或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認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如實、準確填寫并簽署登記文件;競買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在拍賣日前憑有效的注冊登記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者合法的授權委托手續如實、準確填寫并簽署登記文件,領取競投號牌,否則不視為正式競買人。
三、競買人參加本公司拍賣活動,應在領取競投號牌前交納保證金。保證金的具體數額由本公司在拍賣日前公布。
四、除非某競買人在拍賣日前向本公司出具書面證明并經本公司書面認可,表明其身份是某競買人的代理人,否則每名競買人均被視為競買人本人。
競買人請妥善保管競投號牌,非經雙方事先達成書面一致,拍賣活動現場持相應競投號牌者本公司將視為競買人本人。
五、競買人應親自出席拍賣會。如不能出席,可根據拍賣規則之相關規定采用書面形式委托本公司代為競投。本公司有權決定是否接受上述委托。
六、因代理競投系本公司為競買人由于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現場競投而提供的免費服務,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員對競投未成功或代理競投過程中出現的疏忽、過失或無法代為競投等行為將不負任何責任。如競買人希望確保競投成功,則應親自出席競投。
七、拍賣師有權代表本公司提高或降低競價階梯、拒絕任何競投,在出現爭議時,將拍賣品重新拍賣。
八、競買人競投成功后,即成為該拍賣品的買受人。買受人應支付本公司落槌價及相當于落槌價百分之十五的酬金,同時應根據拍賣規則規定支付其他各項費用。
九、拍賣成交后,買受人應自拍賣成交日(含成交日)起七日內一次付清購買價款并領取拍賣品(包裝及搬運費用自負),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競投過程
一、詳細閱讀拍賣品圖錄和拍賣規則,選擇你感興趣的拍賣品。
二、與相關的業務主管聯系,進一步了解拍賣品的狀況和相關事宜。
三、出席拍賣會預展,仔細鑒賞你感興趣的拍賣品。
四、辦理競投手續,交納保證金,領取競投號牌。
五、出席拍賣會,了解本場拍賣會的競價階梯及有關聲明。
六、競投你選中的拍賣品,現場簽署成交記錄。
七、付款。
八、領取拍賣品。